Sunday, 30 May 2010

严打大耳窿未必就能彻底解决问题

《严打大耳窿未必就能彻底解决问题》
(2009-11-30)

林如兴

  国会日前就“放贷人(修正)法案”(Moneylenders (Amendment) Bill)提出一读。提案的内政部表明,决意更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者骚扰居民的行为,全面提高大耳窿及跑腿骚扰民居的刑罚;并让执法人员有更大调查权力,直接摧毁他们的组织,不仅逮捕主谋,也冻结他们的资产及犯罪所得。相信这个修正提案对非法放贷的大耳窿头目与下属必定会产生遏制的效应。

  然而,联合早报与海峡时报的报道所反映的关于大耳窿网络盘根错节的情况,却令人不禁觉得,我们打击大耳窿有相当大的难度,恐怕难以将他们连根拔起,而且我也不由得怀疑,即使再怎么严厉打击大耳窿,也很可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据何炳基教授分析,大耳窿的网络组织似乎相当严密,可多达六个层次,要从最低级的跑腿溯源至最后的幕后主脑,就得层层推进,要一举直捣黄龙府,看来很不容易。许多执行命令去骚扰民居的跑腿,根本不知道他们幕后的经理人是谁。据一些过来人的讲述,有一些中间人愿意为幕后主脑卖命,完全不愿意供认出主脑,换言之,他们有些人是讲“江湖义气”的!

  另一方面,大耳窿也跟上时代,采用高科技,应用银行转账,利用借贷人的银行户头,以及利用外劳的护照申请电话卡,而最头痛的是这些幕后主脑都在国外遥控,其中有些主脑还可能是做正当生意的“一等良民”,可想而知,在查案时,要像剥洋葱那样层层剥开,难度有多高?

  另外要更彻底地解决大耳窿问题,不能只求治标,而完全不考虑治本。

  这就和任何产品或服务一样,没有消费者的源源不绝的需求,就不会有供应商搭建供应网络,这是一个经济市场上的定律。大耳窿及其网络之所以能滋生,因为我国地下借贷的“市场”大,如果没有人向非法大耳窿借贷,他们就不可能生存。

  可想而知,一些国人向非法集团借贷,皆因经济出了问题,但他们财务为何陷入困境,值得深究:是找不到工作?被裁员而失业?好赌?好逸恶劳、消费挥霍无度?我想,烂赌和消费挥霍无度应该是最主要原因。果真如此,我们的法律是否也应该对这群向大耳窿借贷的人加以管制呢?据我所知,大耳窿大部分没有白纸黑字的借据文件,很多借贷人最终会设法逃避,或转换住家地址,或干脆声称他们没有借贷,是别人冒他们的名字去借钱。这些人当初借钱,是否也存了可以赖账不还的侥幸心理呢?

  没有一个市镇理事会愿意开放借贷给自己的居民,因为有许多没有理财观念、没有责任心的人肯定不会偿还。那些愿意贷款的合法放贷公司,利息也是高不可攀,并会规定借贷人一定得有正当全职工作,这种种告借无门的情况,让不少“手头紧”的人走投无路而铤而走险,转向放高利贷者借钱。

  虽然,我们不能确知是否有失业者因为贫困而转向非法放贷集团,但如果能确保失业者能很快得到政府的救济金,是否也会降低人们向大耳窿借贷的比率呢?希望当局能调查,公布数据,并宣布必要的对策。我相信严厉打击大耳窿集团势在必行,也肯定这样的法案通过后必能产生一定的遏制非法集团的不法活动的作用,但是,是否能铲除非法借贷组织,将首脑绳之以法,是否能防止非法借贷“春风吹又生”?这就得看还有多少人仍摆脱不了财务突陷困境而借贷无门的厄运,如果还有许多人(尽管是因为烂赌等不值得同情的原因)不得不向大耳窿借贷,那么,再大的执法努力都无法根除这问题了。

政府有责任立法、执法以杜绝大耳窿罪行,国人也应该尽社会责任,不但自己警惕,也要劝止亲友,别向大耳窿借贷,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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